近日,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北京举办的“中国信用经济论坛”上指出,信用是经济生活中对交易者合法权益的尊重与维护。在市场经济中,骗了所有人的后果是被所有人骗了,没有赢者可言。
厉以宁指出,信用体系的崩溃与瓦解将对经济生活造成巨大的损害,对社会生活带来灾难性后果。对经济学中最难回答的“公平”问题,其最合理的认定来自社会认同,而认同感的培育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上的。缺乏认同感的社会对经济的破坏是不可估量的,而效率最大化作为经济行为的终极目标,其超常实现的基础在于道德,其核心正是诚信。因此倡导诚信,惩治背信,重建信用道德规范与建设信用法律体系,已是刻不容缓的问题。
著名经济法学家江平强调,我国现今的信用状况可用“危机”二字形容当不为过。信用与风险成反比。市场信用暂时混乱与随之带来的风险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这种风险过大,这个阶段过长。因此在信用立法上要体现三个原则:一是信用要作为一种资格与能力,成为进入市场的入场券;二是信用要构成一种资本与财富,发挥商誉的品牌效应;三是信用也应成为社会公众可以共享的信息资讯,发挥社会的监督舆论作用。江平同时不无担忧地指出,这三者的执行评估机构本身如果再不讲信用,那可就更加危险了。 |